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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护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2020-08-3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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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宁夏因黄河而生、因黄河而美、因黄河而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的责任使命,用法治力量护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建立“一体化”工作格局

    推行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为主导、基层检察院为支撑”的上下一体、内部联动工作模式,制定《关于开展以公益诉讼检察助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线索共享、证据互用、手段互补、角色互换”办案模式,以 “面对面”案件研讨会等方式,共同研讨解决生态环境刑事诉讼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难题。加强外部沟通,出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联合开展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合力护航黄河流域文物保护。

全面清理整顿“四乱”问题

    从2019年起,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携手银川市河长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及“回头看”活动,全方位加强黄河流域保护的检察监督,聚焦黄河流域内乱占、乱采、乱堆、乱放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突出问题线索,专项行动中建立问题清单104个,整治销号91个,督促清理污染非法占用河道6.9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12145.06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11895吨。联手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建立《银川市“联手治乱象、合力护资源”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对全市侵害自然资源公益的违法用地及行政机关履职监管是否合法到位等5大问题进行清理整顿,梳理出55个问题,积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 

凸显公益诉讼监督成效

    以高质高效的公益诉讼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全市检察机关参与土地治理、采砂挖沙、植树造林、湿地补偿、动物保护等社会治理行动。自2019年全市两级院有关生态环境领域乱象收集线索314件,立案2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8件,督促清理非法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2525.096余吨,协助关停和整治非法排污企业4家,整治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5处,查出无证养殖驯养野生动物169只。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永宁县河道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胭川湖非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累计18585平方米,湿地破坏行为得到遏制,湿地恢复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健委等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助推全区医疗废弃物及时分类管理、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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